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可用 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 分数线 |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 备注 |
070700 | 海洋科学 | 31 | 37 | 296 | 否 | |
090800 | 水产 | 16 | 23 | 308 | 是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8 | 8 | 284 | 否 | |
095134 | 渔业发展 | 10 | 15 | 251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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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二、相关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计划单列。
三、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4月 1 日8:30-12: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新北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厚德楼)239办公室。
2.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复试笔试 | 4月1日14:00-17:00 | 仙林 | 新北区学思楼120 |
复试面试 | 4月2日 | 仙林 | 详见报到时通知 |
3.复试费缴纳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8565
电子邮箱:09300@njn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