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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信息来源:海洋学院 发布日期: 2024-03-24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

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

分数线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备注

070700

海洋科学

31

37

296

 

090800

水产

16

23

308

 

085700

资源与环境

8

8

284

 

095134

渔业发展

10

15

251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二、相关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计划单列。

三、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4 1 830-12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新北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厚德楼)239办公室。

2.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

 复试类别

时间

校区

具体地点

复试笔试

411400-1700

仙林

新北区学思楼120

复试面试

42

仙林

详见报到时通知

3.复试费缴纳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8565

电子邮箱:09300@njn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