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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海洋学院 发布日期: 2022-11-01 浏览次数: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按招生专业分别对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科研打分,评议的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下表。

级别及分值范围

科研成果情况(具备其一即可)




A

90~100分)

发表一篇权威期刊论文

发表一篇国外学术榜收录论文

发表二篇核心期刊论文

出版一部专著

主编一部由人教高教出版社出版的或获教育部推荐的教材

获发明专利授权

获软件著作权

主持部省级以上(含部省级)科研项目(含主持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获部省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


B

80~89分)

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含主持部省级科研子项目)

主编一般教材

获部省级科研三等及以下奖或厅局级(含高校)科研二等以上奖励

C

70~79分)

发表二篇省级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部省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研究

获厅局级(含高校)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科研奖

D

60~69分)

发表一篇省级期刊论文

发表二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

E

50~59分)

发表一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二篇论文收录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参加教材编写

获地市级科研奖励

F

50分以下)

达不到第项要求者

注: 应届生参与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相关材料。

对应届硕士毕业的考生可提高一档评分。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无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考试方式将在考试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看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

面试包含:考生进行15-20分钟PPT汇报,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外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3.成绩计算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1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3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60%,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60%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学院需要对考生说明的其它注意事项。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安宁,联系电话:025-8589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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