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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励志成才之星”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工处 发布日期: 2026-05-22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办法》(宁师学〔202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南京师范大学第届“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业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

(三)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等方面,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五)在校就读期间,曾受到国家、学校或社会各类资助,原则上应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名额:各学院对照要求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通过,经公示后予以推荐。实行社团化管理的学生资助项目可以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参评,不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材料要求:

1.参评学生请在一站式平台“荣誉称号”应用模块中选择“励志成才之星”按申请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2.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请以word版在填写一站式系统申请表时在佐证材料中上传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视角进行叙述。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题目概括准确、精炼,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标题采用楷体三号字体、小标题采用楷体小三号字体、正文采用楷体小四号字体、正文采用1.25倍行距、所有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个人事迹模板见附件1。

3.申报汇总表。学院审核后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填写《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励志成才之星”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励志成才之星’评选申报汇总表”。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申报学生在学生一站式平台选择“荣誉称号”应用模块线上申请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文件。

2.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和初审,确保申报学生符合“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条件。

3.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照推荐要求审核申报学生材料,深入挖掘并推荐励志成才先进典型,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通过,经公示后予以推荐并在一站式平台通过审核。实行社团化管理的学生资助项目可以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参评,不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4.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部)牵头组织学校终审答辩,确定南京师范大学“励志成才之星”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下周一(5月25日)上午十点提交系统相关申请,汇总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76022@nj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