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引领大学生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对在诚信励志、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南京师范大学在读本科生、研究生进行表彰,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暨“十大杰出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南京师范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本年度评选25名,共计资助人民币20万元。其中“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15人(研究生不超过5人),每人资助人民币10000元;“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
南京师范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学生”本年度评选10名(“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中排名前10的青年自动成为“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在学习科研(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等)、砺志向上(党/团员模范、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力行有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事迹(具体分类见附件1),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算);
3.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优秀学子宣讲团、研究生宣讲团、先锋党员宣讲等朋辈教育项目,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宣讲示范效果显著。
四、评选组织
1.学院初评。3月下旬,各学院对照推荐要求,深入挖掘并推荐先进典型,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本研各不超过1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并公示通过;学生工作处(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可依照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2.学校初审。4月上旬—4月中旬,学生工作处(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分别组织本研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初审选拔,确定不超过25名入围候选人,参加终审。
3.学校评审。4月下旬,组织学校终审,采用网络展示与现场风采展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名单和“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左右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须于空白处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由党委副书记签字;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的事迹,副标题为“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参选人xxx事迹材料”,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3);
3.参评人事迹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4.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5.经核查与原件相符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顺序与汇总表保持一致),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文件材料;
6.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制作成视频。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审核把关,所有参评人选须在各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评选出的“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十大杰出青年学生”获得者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同一学历阶段获得过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学生不再参评。获得过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同学可继续参评;
4.评选过程要求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
请报名的同学,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4日前交到厚德楼227办公室。